按照國家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要求,對宜良縣潤恒養殖專業合作社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項目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1、工程內容及規模
宜良縣潤恒養殖專業合作社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項目建設完成了一期和二期的部分內容(豬舍:建筑面積74528.0m2、143幢,其中,種豬舍建筑面積11424m2、21幢;保育舍建筑面積11968m2、22幢;育肥舍建筑面積51136m2、100幢)及配套的工程(集污池、集糞池、污水收集管網、氧化塘、污水處理站、蓄水池和事故池)等,占地面積41.86hm2,養殖規模調整為年存欄1.5萬頭,出欄4萬頭。由于市場原因,剩余的工程不再建設,如需建設,另行環評。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和監測結果
為了論證變更后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建設項目運營對項目區環境的影響是否和環評階段一致,宜良縣潤恒養殖專業合作社委托云南綠點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宜良縣潤恒養殖專業合作社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建設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報告》(簡稱“論證報告”),根據《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報告專家評審意見》和該論證報告結論: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項目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宜良縣潤恒養殖專業合作社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項目變更是可行的,養殖場規模縮小,污染防治措施發生相應的變動,不會改變原環評文件的結論。2024年4月17日取得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宜良分局出具的關于《《宜良縣潤恒養殖專業合作社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分析論證報告》備案意見的函》,認為:“本項目調整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化,同意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并依法辦理排污登記”。
2.1批復落實情況
2018年12月委托北京華恒基業野生動植物專用標識技術服務中心編制完成了《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并取得原宜良縣環境保護局的批復(宜環保[2019]4號)。環評批復同意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所述的地點、性質、規模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見下表。
批復要求 |
環保對策措施 |
1)豬場惡臭:從豬舍設計、飼料配方、日常管理和綠化隔離等方面著手,不存在限制條件,企業實施較容易,投資少,見效快;而且根據對現有養豬場的調研可以明顯看出,合理設計豬舍、強化日常管理和優化飼料配方措施可以從源頭上減少惡臭氣體的產生和排放,而綠化隔離可以減輕惡臭氣體在擴散時造成影響程度; 2)安全填埋井每次填埋完成后應加蓋密封; 3)廚房設置合格的油煙凈化器,并在屋頂按相關規定設置排氣筒; 4)加強場界臭氣監測措施,可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監測場界臭氣,若發現場界臭氣超標,應及時查找原因,采取有效除臭措施,除臭措施可包括噴灑生物除臭劑等措施; 5)沼氣池引出的沼氣經氣水分離器和脫硫塔處里后方可作為燃料使用。 |
1)豬場惡臭:已合理設計豬舍、強化了日常管理和優化飼料配方從源頭上減少惡臭氣體的產生和排放,廠區已設置綠化; 2)安全填埋井已加蓋密封; 3)廠區不設置食堂,取消了配套環保設施建設; 4)豬舍和污水處理站定期噴灑除臭劑,根據本次環評監測廠界臭氣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 5)未采用沼氣池處置豬尿及豬舍沖洗水,取消了配套環保設施建設。 |
1)項目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場區設置雨水溝,場內雨水可通過雨水溝直接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進入污水收集設施; 2)本項目在豬舍底下設置15個沼氣池(容積6000m3),可存儲23天的污水量,沼渣運至有機肥生產車間制造有機肥,沼液用于生產水溶肥,不外排; 3)項目設置5m3隔油池,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其它生活污水一起進入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用于項目綠化澆灌和種植澆灌,不外排; 4)項目設置10m3的豬糞滲濾液收集池,收集后的滲濾液通過管網引入沼氣池; 5)場區除綠化用地外應進行地面硬化處理;對沼氣池、隔油池、堆糞間、滲濾液收集池、事故應急池、安全填埋井(設置密封蓋)、污水處理站等區域同樣采用混凝土結構,混凝土抗滲標號大于S30,(防滲系數小于10-10cm/s); 6)死豬處理房、堆糞間半封閉建設,設置頂棚、圍堰防止污染物流失; 7)糞肥運輸應采用密閉性良好的車輛,避免泄漏、潑灑,運輸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規定路線行駛,控制車速,嚴禁超速,加強運輸罐車檢修,避免發生糞污泄漏事故; 8)項目在場區東南低洼處設置一個2000m3的事故應急池,確保應急情況使用。 |
1)項目“雨、污分流”設施不完善;污水收集后采用氧化塘+污水處理站(一級好氧+厭氧+二級好氧+絮凝沉淀)處理工藝處理,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 2)廢水處理工藝由沼氣池變為氧化塘+污水處理站(一級好氧+厭氧+二級好氧+絮凝沉淀),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 3)廠區不設置食堂,取消了配套環保設施建設; 4)項目產生的糞便經人工干清糞至片區集糞池發酵后還田,不再設置臨時堆場。 5)污水處理系統、收集管道和豬舍已采用用抗滲混凝土進行防滲處理;廠區道路采用水泥結石壓實防滲,辦公區地面硬化處理; 6)病死豬設置安全填埋井填埋; 7)糞肥運輸已采用密閉性良好的車輛,并加強運輸罐車檢修,未發生糞污泄漏事故; 8)已設置一個2000m3的事故應急池,確保應急情況使用。 |
1)節約用水,采用干清糞工藝,減少廢水產生量,廢水排入沼氣池儲存,沼液用于生產水溶肥; 2)定期對污水管、設備、污水儲存及處理構筑物進行巡檢、調節、保養、維修,及時發現可能引起事故的異常運行苗頭,消除事故隱患,將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3)場區除綠化用地外全部進行地面硬化處理; 4)辦公及宿舍區地表進行硬化處理; 5)豬舍地面要求采用防滲水泥混凝土地面,利于排水但不透水,便于清掃消毒;墻壁要求離地1.0~1.5m設水泥墻裙; 6)項目安全填埋井、沼氣池整體均需做防滲處理,采用C30混凝土澆筑,防滲后滲透系數應小于10-7cm/s。防滲須由有資質單位設計并建設,建議防滲方式為混凝土結構; 7)排污管道采用暗管,架空設置,接口必須密封緊密,并對每一個接口增加水泥砂漿進行防滲漏; 8)建立運營期地下水污染監控計劃,在廠區地下水下游方向設置地下水監測井,監測井深度需低于地下水位1m,井口直徑0.2m,以便及時掌握地下水水質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9)制定地下水污染應急響應預案,明確污染狀況下應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斷污染途徑等措施。 |
1)項目產生的糞便經人工干清糞至片區集糞池發酵后還田,污水收集后采用氧化塘+污水處理站(一級好氧+厭氧+二級好氧+絮凝沉淀)處理工藝處理,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 2)已定期對污水管、設備、污水儲存及處理構筑物進行巡檢; 3)和4)廠區道路采用水泥結石壓實防滲,辦公區地面硬化處理; 5)污水處理系統、收集管道和豬舍已采用用抗滲混凝土進行防滲處理; 6)安全填埋井已采用C30混凝土澆筑,取消了沼氣池建設; 7)排污管道架空設置,接口密封,未發生過滲漏; 8)制定了運營期地下水污染監控計劃,但未實施,后續將按照監測計劃落實地下水監測,已建成3個地下水監測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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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采用干清糞工藝,采用機械將豬糞及時清除。清出的糞便、飼料殘渣、沼渣隨豬糞清理運至有機肥車間用于生產有機肥。 2)項目產生的分娩物和病死豬通過消毒后使用安全井填埋。填埋井設置4(個)×30m3; 3)豬只檢疫、生病時使用醫療設備產生的少量醫療廢物約為1t/a,產生量較少,建設單位對此部分廢物設置危廢暫存間收集,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棄物集中處置中心處理; 4)包裝廢棄物收集后統一外售給有關企業做生產原輔材料,進行資源化綜合利;脫硫器廢脫硫劑主要成分為單質硫、氧化鐵,由廠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其中有機部分進行無害、堆肥發酵處理,無機部分收集后由鎮環衛部門清運至定點垃圾收集點再行轉運處理。 |
1)項目產生的糞便經人工干清糞至片區集糞池發酵后還田; 2)項目產生的分娩物和病死豬通過消毒后使用安全井填埋,填埋井設置了2(個)×30m3; 3)未建設危廢暫存間,后續將按照要求建設危廢暫存間; 4)包裝廢棄物收集后統一外售;無廢脫硫劑產生;生活垃圾分類收集。 |
2.2、運行期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結果
2.2.1驗收監測期間工況
驗收調查監測期間,主體工程工況運行穩定,滿足驗收工況條件的要求。主體工程及各項環保設施均已建好,且能保證正常運行。
2.2.2廢氣
項目廢氣污染物主要為豬糞、豬尿(污水)貯存、污水處理及糞便無害化處理過程產生的惡臭,主要產生于豬舍、豬舍、 無組織排放惡臭。惡臭氣體主要成份為NH3、H2S等,均以無組織形式排放。由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可知,廠界無組織NH3、H2S、臭氣濃度最大值分別為1.15mg/m3、0.036mg/m3和19(無量綱),無組織NH3、H2S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中所列新建項目二級廠界排放濃度限值、無組織臭氣排放濃度滿足《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2.2.3廢水
豬尿和豬舍沖洗廢水,經收集后采用氧化塘+污水處理站(一級好氧+厭氧+二級好氧+絮凝沉淀)處理工藝處理,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經監測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的廢水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旱地作物灌溉標準,氨氮和總磷滿足《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596-2001)標準要求。
2.2.4廠界噪聲
廠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夜間最大噪聲值分別為54.1dB(A)、44.2dB(A),項目晝間及夜間廠界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2.2.5固體廢物
由驗收監測期間現場檢查結果可知,本項目設置了規范的危廢間,本項目固體廢物得到了合理處置,一般固廢滿足處置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危險廢物處置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01)及其修改單及《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
2.3驗收結論
根據本次建設項目竣工壞境保護驗收資料及現場檢查結果,本項目在建設和實施過程中,竣工驗收監測條件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驗收監測單位提供的監測結果,項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滿足相關標準要求,本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三、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于2024年5月6日通過了自主驗收。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紙質版、電子版)。
五、公示時間
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10日止。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八、反饋方式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傳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區龍潤路1號創新大廈A段4樓
郵編:650000
附件:《宜良縣潤恒養殖專業合作社生豬規模養殖示范基地項目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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