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濱海俊園一期(大理俊發鉑爾曼酒店)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資料
按照國家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要求,對《大理濱??@一期(大理俊發鉑爾曼酒店)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大理濱海俊園一期建設項目由大理俊發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俊發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項目位于大理市洱河南路西南側,為新建項目。
大理俊發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開發建設的大理濱??@一期建設項目總占地面積53966.97m2(81畝),2016年6月7日,一期工程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于2013年12月委托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完成《大理濱??@一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4年2月27日,云南省生態環境局(原云南省環境保護廳)以云環審[2014]47號文,批復同意該項目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所述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建設,并提出相關要求。
大理濱??@一期建設項目分二個階段進行。一階段主要為建設住宅8棟、1棟商業及配套項目,其中大理濱??@1-6棟2013年11月開工,2016年8月俊工;7-8棟2017年8月開工,2019年竣工,于2021年1月通過項目環境保護自主驗收。二階段為大理俊發鉑爾曼酒店及配套設施,于17年10月開工建設,2021年12月工程施工結束。
《大理濱海俊園一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描述,酒店供熱采用太陽能集熱板預空氣源熱泵混合供水,在實際建設過程中建設了鍋爐4臺燃氣鍋爐為酒店提供熱源。2021年9月16日,大理州生態環境局大理分局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存在環保問題為:酒店建設的4組天然氣鍋爐(其中2t/h的2臺熱水鍋爐,1.5t/h的2臺蒸汽鍋爐)未辦理相關環保手續。根據整改通知書,要求“建設單位于2021年9月16日起立即停建及盡快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建設單位依照要求,于2021年10月委托大理厚德環境科技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大理俊發鉑爾曼酒店鍋爐購置安裝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10月28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大理分局以大市環審[2021]013號文,批復同意該項目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所述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建設,并提出相關要求。
由于鍋爐4臺燃氣鍋爐布置在大理俊發鉑爾曼酒店地下一層,為酒店的生活和空調提供熱水、洗衣房提供蒸汽,屬于酒店的附屬設施;且與酒店設施同時建設、同時安裝、同時投入使用。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四條:“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組織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并對驗收內容、結論和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綜上所屬本次驗收范圍包含大理濱海俊園一期建設項目二階段,即大理濱??@一期(大理俊發鉑爾曼酒店)及配套工程設施(含鍋爐),主要包含23層酒店,樓層為地上21層地下2層,功能包含廚房、餐廳、康體、游池、洗滌、客房、停車場、設備用房、4臺燃氣鍋爐及配套設施、油水分離器、100m3化糞池、30m3/d中水處理站、鍋爐煙囪等。
項目自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及批復階段建設內容相比主要變動內容是:
1、建筑樓層增加4層,其中地面上增加3層,地下增加1層。地面上增加的3層主要是原3層與其他娛樂用房一起設置的游泳池獨立設置在20層;因增加燃氣鍋爐,地下增加1層,同時增加停車位數量;客房層數增加2層;相關建筑已取得建筑規劃許可(云建53000020170015443;云建53000020170015444)。
2、本項目主體為酒店,環評酒店設計客房為300床,實際床位358個,增加58個,增加19.3%。根據《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及相關解釋第2條:生產、處置或儲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為重大變更,本項目床位增加數量<30%),不屬于重大變更。
3、本項目餐廳面積有所增加,設計對外接納人數最大量1000人,實際對外接納人數不大于1000人,其實際容納能力未發生重大變更。
4、增加4組天然氣鍋爐(其中2t/h的2臺,1.5t/h的2臺)及配套設施,設置煙道及2根86.75m高煙囪。新建鍋爐房及配套設施,已按要求補辦《 大理俊發鉑爾曼酒店鍋爐購置安裝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2021年10月28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大理分局批文,大市環審[2021]013號文。
5、環評描述酒店污水進入住宅區化糞池統一處理后進入中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或回用,實際建設過程為自建設100m3化糞池及理規模為30m3/d的中水處理站對酒店運營過程中的生活污水進處理。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中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回用,或排入大理市污水管網。
綜上所述,項目建設內容發生一定改變,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以上變化均未導致環境影響變化明顯,未增加不利的環境影響,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㈠廢氣處理措施
根據現場調查,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汽車產生的尾氣、餐飲油煙、鍋爐廢氣、柴油發電機運行產生的廢氣等。
A、廚房油煙
本項目所產生的烹飪廢氣主要為酒店烹任油煙。酒店采用天然氣為能源,在酒店內設有煙氣內置管道,廚房廢氣經收集后,通過內置煙道進入排放口設置的油煙凈化器(中環協(認證)中心認定(認可)證書的油煙凈化器(普恩富特(上海)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證書編號:CCAEPI-EP- 2021-058))處理后進行高空排放。管道天然氣屬清潔能源,燃燒產生的廢氣污染物較少,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不大。
B、汽車的尾氣
車輛進出停車庫及在車庫內行駛時,剎車、怠速及起動時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大,對停車場內環境空氣有一定的影響。項目設置有地下停車場2層,設置有機動車停車位500個。地下車庫布置于項目區地下層的負一層、負二層,共設置1個機動車庫出入口,車庫設置有自然補風及機械抽排風系統,汽車尾氣經收集后通過排氣口于地面上集中外排。
C、鍋爐廢氣
鍋爐煙氣,使用滇緬天然氣為燃料,產生的煙氣經86.75m煙囪引至樓頂排放,項目鍋爐使用清潔燃料,并采用低NOx燃燒技術,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要求,排放總量小,項目排放的煙氣引至樓排放,排放的污染物經擴散稀釋后對周邊居民影響小。
D、備用發電機燃油尾氣
本項目設有2個備用柴油發電機房,共配置2臺柴油發電機。使用0#輕質柴油作為燃料,運營時所產生尾氣的主要污染物為SO2、NOx和煙塵。本項目發電機房設機械通風系統,備用發電機產生的尾氣通過專門的排煙風(86.75m)風井引至樓頂排放。
E、臭氣
本項目設置的垃圾桶、化糞池、中水處理站等使用過程會產生一定臭氣。
生活垃圾中含有廚房生活垃圾,因其在收集、運輸過程中由于清潔、消毒、轉運不及時、不到位而產生臭味。本項目垃圾桶采用移動加蓋式,通過加強管理、及時清運等措施可減少異味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化糞池及中水站采用地埋式,此外通過地上及周邊設置綠化防護帶,可在阻隔、吸附及大氣擴散作用下減小臭氣影響。
據現場調查,項目區排水全實現雨、污分流。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及鍋爐排水。
項目設置化糞池(100m3),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部分進入城市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晴天需要綠化用水則部分進入自建的中水處理系統(30m3/d),處理后達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中相關的標準后非雨天用于綠化、道路沖洗。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噪聲主要有人員社會噪聲、車輛行駛時產生的噪聲,項目配套工程各種生產設備如電梯、供水泵、發電機房等運行時產生噪聲。
①交通噪聲
項目道路行駛的主要車輛為小型車與中型車,在項目區內限速行駛(≤20km/h),噪聲源強在70到80dB(A)之間。
②公用設備機械噪聲
A、地下停車場通風設備的噪聲
對地下停車場通風設施產生的噪聲,聲級在65~85 dB(A),建設單位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墊、對風機安裝消聲器以及增強地下風機房的密閉性來降低噪聲污染。
B、水泵噪聲
供水泵產生的噪聲,噪聲級一般在80~90dB(A)之間,建設單位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墊以及增強泵房密閉性來降低噪聲污染。
C、配電室噪聲
配電室的噪聲源強約為60~70dB(A),通過墻壁隔聲及距離衰減進行降噪處理。
D、備用發電機噪聲
備用發電機噪聲聲級在80-90 dB(A),本項目備用發電機采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墊等降噪措施減小噪聲污染。
E、電梯運行噪聲
本項目酒店安裝電梯,配套的電梯井由于空洞效應會產生一定的低頻噪聲。噪聲源強約為70-80dB(A)。
本項目通過合理布局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措施,加強車輛進出管理,可有效的降低噪聲污染。
F、餐廳及廚房
餐廳及廚房噪聲聲級在75-80 dB(A),建設單位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來降低噪聲污染。
廚房油煙廢氣排放口與地面使用柔性連接減震以減少排放時的噪聲。
⑴一般固體廢棄物
項污泥、化糞池及中水處理站污泥。
酒店入住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后運至集中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餐廚垃圾已與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簽訂“大理市餐廚垃圾清運責任書”,經泔水桶集中收集后由政府部門統一委托大理市仙潔廢棄動植物油加工經營部定期收集清運;
化糞池、中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交環衛部門清運。
⑵危險廢棄物
危險廢棄物主要為水處理的廢棄離子交換樹脂、儲油間的含油沙子。
離子交換樹脂需要更換時由廠家進行更換,更換后由廠家帶走,不在酒店內部堆存。
儲油罐周邊設置有圍堰,圍堰高度為35m,儲油間進行了防滲處理,并通過了相關單位驗收,詳見驗收記錄。含油廢沙等廢礦物油經收集后不在酒店內部堆存,及時轉運至有資質的云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處理。
㈤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無
四、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于2022年2月16日通過了自主驗收。
五、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紙質版、電子版)。
六、公示時間
2022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止(不含節假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九、反饋方式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電子郵箱:550336478@qq.com
電話/傳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區龍潤路1號創新大廈A段4樓
郵編: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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