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要求,對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梁家巖房料場建設項目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梁家巖房料場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云南省大理州鶴慶縣松桂鎮西炭街,梁家巖房料場位于大麗公路東側170~700m,料場坐標為東經:100°10′57.36″,北緯:26°18′8.25″。砂石料加工區位于S221省道西側約120m。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梁家巖房料場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梁家巖房料場開采料約15.0萬m3,砂石加工系統為主體提供滇中引水工程香爐山隧洞出口段、積福村渡槽、積福村隧洞、衍慶村渡槽、衍慶村隧洞、衍慶村暗涵、芹河隧洞進口洞、芹河隧洞1#、2#、3#施工支洞及其控制鉆爆段的高峰混凝土澆筑強度4.7萬m3/月的需要,成品料的生產能力為250t/h。項目不分期建設,一次性建成投產。
項目自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和監測結果
(一)廢水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淋濾水。
項目降塵用水、破碎用水、鑿巖用水和機械設備用水均通過自然蒸發消耗掉,無生產廢水產生,項目不向地表溝谷排放生產廢水,生產廢水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很小。
沖廁廢水及廁所糞便收集后進入大理Ⅰ段4標項目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經處理后用于工程區附近農田灌溉或林地綠化,不外排。
沉淀池收集的淋濾水沉淀后用于場地、破碎生產和道路灑水抑塵不外排。
根據檢測結果,檢測期間項目污水一體化處理系統出口水質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的綠化標準。
(二)廢氣
項目營運期大氣污染源為開采、加工產生的粉塵及地面揚塵。項目設有1輛灑水車,對項目區域內道路進行灑水降塵,開采加工等工序均采用灑水措施,對粉塵控制效果較好,破碎加工設有除塵器,廢氣經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排放。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本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序號3中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限度限值要求。項目反擊破除塵器振出口、振動篩除塵器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序號3中的顆粒物其他類別。
(三)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主要來源于采場的挖掘機、破碎機等設備運行,及爆破產生的噪聲。項目未在夜間實施爆破、夜間不生產及運輸,且距居住區較遠,對周邊影響較小。根據監測數據可知,檢測期間項目加工區和開采區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一般固體廢物為剝離廢土、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剝離廢土堆至棄渣場內;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鶴慶縣松桂清清垃圾清運服務部負責清運;食堂廢水由泔水桶收集,按照餐廚垃圾管理要求處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堆放在棄渣場內。
危險固廢為廢機油、廢潤滑油、廢機油桶和廢潤滑油桶,均在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4標項目部危廢暫存間內臨時存放,委托漾濞縣鑫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清運處置,每年委托資質單位統一清運處置一次。本項目固體廢物得到合理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于2021年11月20日通過了自主驗收。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紙質版、電子版)。
五、公示時間
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22日止。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八、反饋方式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傳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區龍潤路1號創新大廈A段4樓
郵編: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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