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說明
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件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生態影響類》HJ394-2007的相關規定,對梁河縣源鑫砂石廠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梁河縣源鑫砂石廠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由梁河縣源鑫砂石廠投資建設,位于梁河縣九保鄉新砂壩大凹。項目主要從事砂礦開采,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主要使用挖掘機來進行礦砂的開采,不涉及爆破,年開采砂礦12萬m3。項目2016年4月7日項目注冊成立,《營業執照》(注冊號:533122600079894)。項目實際總投資394.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4.23萬元,占總投資的34.0%,投資費用中增加了環保設施壓濾機的投入及增加了沉砂池,加強了對生產廢水的處理。
二、 項目變更情況
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及批復階段建設內容相比主要變動內容是:
增加了環保設施壓濾機的投入及增加了沉砂池,加強了對生產廢水的處理,加大了對廢水的容納及處理能力,不屬于重大變更。
以上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化,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三、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2017年8月15日,受梁河縣源鑫砂石廠委托,昆明天杲環境咨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編制完成《梁河縣源鑫砂石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7年9月16日,取得梁河縣環境保護局《關于梁河縣源鑫砂石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梁環審【2017】22號),同意項目按照環評報告表所述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項目于2018年4月26日取得采礦許可證(證號C5331222018047130146144),洗砂線于2019年6月開工建設,2019年11月調試投產。2019年9月,梁河縣源鑫砂石廠委托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梁河縣源鑫砂石廠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
(一)項目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
㈠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污染源為礦山開采,原料、產品裝卸,砂石料加工、輸送、堆場等處產生的揚塵和粉塵以及尾氣,還有少量的廚房油煙。
①粉塵
本項目從事砂礦的開采業務,在剝土、運輸、堆存、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污染,增大附近空氣中粉塵含量,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影響。粉塵起塵量隨當地地面風速的增大和砂礦的含水率的降低而增大。運輸車輛封閉運輸,道路配置灑水和清掃設施,堆場設置噴淋裝置,定時灑水等措施可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②機械廢氣
生產設備的運行和車輛運輸的尾氣,也是影響空氣環境的污染物之一。開采機械和運輸車輛使用汽油、柴油作能源,外排尾氣中主要含有CO、NOx等污染物,設備和運輸汽車少,外排尾氣量小,均為無組織排放,且作業范圍相對較大,周圍擴散條件好。另外加強對車輛的控制管理,尤其在高峰期汽車出入較多時,專人管理,疏導車輛,從而有利于汽車尾氣的擴散。
③廚房油煙
項目廚房能源主要使用為電能,為清潔能源,不使用煤。廢氣主要來自廚房熟食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油煙。廚房油煙為無組織排放,大氣擴散稀釋后對環境影響較小。
㈡廢水
項目用水主要有辦公生活用水、生產用水和降塵用水(主要包括道路地面、開采區和成品堆場的降塵用水)。
(1)生活廢水
項目設置有宿舍、廚房、廁所等,因此生活用水主要是項目人員清潔用水和廚房污水。
①員工生活用水
項目勞動定員12人,均在項目區內用餐,有10人住宿,根據《云南省地方標準用水定額》(DB53T168—2013),住宿人員平均每天用水按80L計,其他員工平均每人每天用水40L。則生活用水量為0.88m3/d,項目年工作270天,則生活年用水量為237.6m3/a。廢水量按用水量的80%計,則廢水產生量為0.704m3/d,109.1m3/a。在辦公生活區設有廢水收集池,生活區生活廢水及化糞池廢水經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綠化,不外排;員工生活區產生的廢水通過管道輸送至生產區沉砂池,與生產過程洗砂機出來的生產廢水一起經沉砂池-壓濾機-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生產;
②廚房污水
項目員工生活區設有生活污水隔油池,生活污水由隔油池處理后通過管道輸送至生產區沉砂池,與生產過程洗砂機出來的生產廢水一起經沉砂池-壓濾機-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在辦公生活區設有廢水收集池,生活區生活廢水及化糞池廢水經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綠化。不外排。
(2)生產用水
項目設置有一個總容積為700m3的混凝土沉淀池、一個容積400m3的混凝土蓄水池、一個容積為600m3的混凝土沉砂,用于收集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洗砂廢水。據業主提供資料,洗砂用水量約為300m3/d,81000m3/a。該用水一部分隨產品帶走,另一部分則回到沉砂池內,經沉淀后用于周邊樹木澆灑及生產回用,不外排。
(3)降塵用水
本項目開采區和道路區等地在生產運輸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粉塵,此外還有大風引起揚塵,故在生產過程中需要對其進行灑水降塵。項目在設有管道噴淋灑水系統一套,用于廠區及道路降塵,降塵水通過地面蒸發可被完全消耗掉,不向地表溝谷排放。此過程用水全部蒸發,無廢水產生。
(4)雨天地表徑流
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礦區設置有溝渠,雨水順溝渠流入項目400m3蓄水池或沉砂池;辦公生活區設置有雨水溝,雨水順著截水溝流入周邊溝渠。
㈢噪聲
運營期主要噪聲源有車輛運輸噪聲和機械設備噪聲。項目所使用的機械設備主要有挖掘機、裝載機、洗砂機、運輸車輛等。
項目進入廠區道路單一,道路周邊大部分為山體或植物,能有效減小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在項目進場道路內設置限速、禁鳴標識牌,減少交通噪聲;加強對車輛的控制管理,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通過采取以上防治措施,能有效減小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㈣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廢主要為開采加工時產生的沉砂池污泥、廢土石、化糞池糞便、廢機油、員工生活垃圾。
⑴污泥及廢土石:據業主提供資料,沉砂池產生污泥約為10m3/d,2700m3/a,廢土石產生量約為3m3/d,810m3/a。沉砂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開采廢土石一起用于項目區道路養護和礦坑回填。
⑵廢機油:根據業主介紹,涉及到車輛、設備保養的保養均聯系專業維修人員,項目機械設備維修約每年換一次機油。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項目產生的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根據業主提供資料,項目于2019年11月試運行,暫未進行機械設備機油更換,后期運行過程產生的廢機油由上門更換機油的設備廠商統一回收帶走;經現場核實,驗收監測期間現場無廢機油的收集、儲存和處置設施,無廢機油堆放情況。
⑶生活垃圾:礦山工作人員12人,有10人在項目區住宿。住宿人員生活垃圾以1kg/人天計,其余2人以0.5kg/人天計,則生活垃圾總產生量為11kg/d,2.97t/a,集中存放后,自行清運至九保鄉垃圾處理場處理。
⑷化糞池污泥:員工生活區設旱廁,辦公生活區內設化糞池,旱廁及化糞池污泥由周邊農戶定期進行清掏用于農肥。
(二)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根據核對有關資料和現場調查,對項目環評批復的12條環保要求,做到完全滿足或基本滿足環保要求。此外,經調查項目建設中未發生污染糾紛與投訴,也未有受過行政處罰。
梁河縣源鑫砂石廠,基本上落實了“三同時”制度。
四、驗收監測、調查結果
(一)驗收監測期間工況監測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29日之間對其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設計采砂量為444.44立方米/天,按年生產270天計算,經核實,驗收監測期間生產量為400立方米/天;驗收監測階段主體工程運行穩定,各項環保設施均已建好,且能保證正常運行。
監測期間,監督運營情況,保證生產及環保措施正常運行。本次監測為有效工況,監測結果能作為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依據。
(二)監測結論
(1)廢氣:項目運行期間大氣污染物主要采場作業粉塵,堆場、運輸揚塵,機械廢氣,其中主要為采場作業粉塵,堆場、運輸揚塵。項目采取了管道灑水降塵措施,定期灑水,有效控制了揚塵。監測結果表明,該項目監測點位廢氣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1.0mg/m3)要求。
(2)廢水:項目生活區需建立雨污分流排水系統;員工生活區生活污水由隔油池處理后通過管道輸送至生產區沉砂池,與生產過程洗砂機出來的生產廢水一起經沉砂池-壓濾機-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在辦公生活區設有廢水收集池,生活廢水及化糞池廢水經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綠化;在生產區設有三級混凝土沉砂池(700m3)位于礦區下層,用于收集洗砂后的生產廢水,收集的生產廢水進壓濾機處理后進入下游三級沉淀(600m3)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符合環保要求。
(3)噪聲:根據現場調查及了解,項目主要噪聲源為裝載機、挖掘機與洗砂機械產生的機械噪聲以及汽車交通噪聲,項目裝載機、挖掘機經保養、維修及合理布局后對環境影響不大,項目夜間不生產及運輸,其裝載機、挖掘機噪聲及運輸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影響時段主要為晝間,目前尚未有相關環保投訴。
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外1m處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排放標準。根據現場調查,項目廠界周邊200m范圍內無居民的環境敏感點分布,符合環保要求。
(4)固廢:項目開采過程產生的廢棄土石和沉砂池定期掏出的污泥,全部用于廠區道路養護和礦坑回填;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集后清運至附近垃圾場處理;項目營運產生的廢機油交由設備廠商定期回收處置,在項目區內不存放機油;化糞池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農家肥,符合環保要求。
(三)生態影響調查
1對土地資源的影響分析
本項目占地面積共計70000m2(礦區面積),占地類型現狀主要為林地和草地。根據設計要求,礦山服務期滿后將對項目區全部進行平整并種植當地常見樹種,恢復項目區原有綠化,因此該項目的建設對土地利用現狀結構的改變很小。
2對自然植被的影響分析
由于礦砂的開采,使得礦區內樹木被砍伐,破壞了原有的植被和地貌景觀。開采區所在植被類型主要是云南松和灌木叢,植物種類較少。根據要求,在礦山服務期滿后,將礦區進行平整并植樹種草,林草植被恢復率達99%以上,該項目建設破壞的植被可以得到有效的恢復,對植被影響不大。
3對野生動物的影響分析
采礦過程中,采礦人員的活動和機械噪聲等將會使采礦區及周圍一定范圍內野生動物和棲息產生一定的影響,引起野生動物局部的遷移,使其群落組成和數量發生一定變化。項目開采面積不大,對區域內的生物群落結構不會造成太大破壞,同時項目所在地野生動物種類較少,沒有大型野生哺乳動物,現有的野生動物多為一些常見的鳥類、嚙齒類及昆蟲等,因此,項目建設不會使區域野生動物物種數發生變化,其種群數量也不會發生變化。
4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分析
礦區及周圍植物種類為當地廣泛分布的種類,無國家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物種和古樹名木,周圍也無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分布,礦山開采對本區域生物多樣性影響較小。
5對自然景觀的影響分析
項目建設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項目區域內原有的自然景觀,礦砂加工、采場等會對原有的景觀進行分隔,造成景觀生態系統在空間上的非連續性,使區域上原有的自然景觀改變。項目區內地形起伏較大,地表主要覆蓋為灌木,工程占地面積較小,在服務期滿后對場地采取生態恢復措施后,其對自然景觀的影響程度會有所降低。
(六)水土流失影響調查與分析
根據現場踏勘調查,本工程按環評及環評批復要求基本落實了水土保持及生態保護措施。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包括:
(a)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土石用于項目區道路養護和礦坑回填;開采后期對開采的表土土壤集中收集后并及時分層回填,并撒播草種和種植樹木。
(b)生產場地壓實硬化。
(c)目前項目開采過程中在暴雨季節會產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量。項目采場外圍及場內根據生產情況,布設臨時土質截水溝,將廠區的雨水排入周邊溝渠后進入在生產區設置的400m3混凝土蓄水池或沉砂池,作為生產用水使用。
(d)項目生活區需建立雨污分流排水系統;員工生活區生活污水由隔油池處理后通過管道輸送至生產區沉砂池,與生產過程洗砂機出來的生產廢水一起經沉砂池-壓濾機-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生產;辦公生活區設有廢水收集池,生活區生活廢水及化糞池廢水經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綠化;不外排,對外界地表水不會造造成環境造成污染。
(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及備案情況
梁河縣源鑫砂石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備案。
(八)驗收結論
項目基本按環評要求建設了環境保護設施,項目生產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正常。根據監測報告,項目廢氣治理設施運行良好,經現場踏勘生產廢水無外排,廢水、生活垃圾處理妥善,報告表編制規范,報告內容基本齊全,提出的整改措施具有一定的針對性,總體評價結論可信。經認真討論后認為:“梁河縣源鑫砂石廠”的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了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監測結果顯示各種污染物均達標排放,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八條所列的任何情形,同意通過“梁河縣源鑫砂石廠”環保驗收,驗收結論為:合格。
(九)公眾參與情況
2020年6月30日在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十)公示時間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9日止(含節假日)。
(十一)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十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十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梁河縣源鑫砂石廠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十四)反饋方式
電話:15087935599
通信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梁河縣遮島鎮振興社區常寨9號
郵編:6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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