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年產32萬噸建筑石料用石灰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的公示
按照國家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要求,對“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年產32萬噸建筑石料用石灰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年產32萬噸建筑石料用石灰巖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
建設性質:改擴建
建設地點:陸良縣板橋鎮平山口大山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非煤礦山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5]38號),云南省建筑用石料類非煤礦山最小開采規模不低于30萬t/a,原項目實際開采規模為5萬t/a,不能滿足《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非煤礦山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5]38號)的最小開采規模要求;且項目與礦界東北方向40m處的陸良縣永盛采石場為2個露天采石場開采同一獨立山頭,無法滿足礦界與礦界之間安全距離大于300m的安全距離要求。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非煤礦山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5]38號),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以下簡稱“建設單位”)與陸良縣永盛采石場進行資源整合,整合實施主體為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2016年7月委托西南能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云南省陸良縣板橋鎮安泰福采石場石灰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并于2016年9月12日取得了陸良縣國土資源局關于該項目儲量的評審備案證明(陸國土資儲備字[2016]3號),即建設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年產32萬t/a建筑石料用石灰巖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屬于《陸良縣非煤礦山轉型升級實施方案》中的整合重組類礦山。
本項目整合后扣除南側山體邊坡不可開采區域的礦界面積0.0135km2,整合后新的礦山采礦權礦區范圍0.2043km2,工程占地包括加工區、辦公生活區等。本項目年產建筑石料用石灰巖32萬噸(合12.31萬m3),開采年限為30年,開采深度2088-1992m,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
項目自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污染因子 | 環保對策措施 |
廢水 | 項目生活污水經生活污水沉淀池沉淀收集后用做場地灑水降塵;項目運營期不排放生產廢水;根據地形地貌,分別在兩個采區西側低處布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一采區容積為126m3、二采區容積90m3。 |
廢氣 | (1)石料堆場、廠內道路、棄土場采取灑水降塵設施;(2)在破碎站出料皮帶口和破碎機進料口設置噴頭噴水,同時篩分機設置隔塵棚,篩分機、皮帶下料口、破碎等設置了收塵管,全部粉塵收集到布袋收塵器(一采區設置了4臺、二采區設置了2臺);(3)表土剝離、爆破、鑿巖作業過程進行灑水降塵;(4)運輸車輛封閉或加蓋篷布;(5)增高圍墻約3.5m。 運營期2018年8月25-26日,本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監控點濃度為0.226-0.456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即監控點排放濃度≤1mg/m3。 |
噪聲 | 加強管理、使用塑膠炸藥、潛孔爆破,已減輕爆破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破碎區設置減震底座,工業場地生產噪聲達標排放;選用低噪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破碎機等設備應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聲措施。 運營期2018年2018年8月25-26日,本項目廠界噪聲晝間56.0-57.5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即本項目晝間≤60dB(A),夜間不生產。 |
固體廢物 | (1)項目前期產生的棄渣堆放在項目棄土場,后期棄渣用于礦區道路回填和采空區回填、外賣至村民填方;(2)生活垃圾經收集后放置于平山口村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點堆放;(3)旱廁污泥定期由農戶清運作為農家肥,二采區水沖廁化糞池設置在廁所下面,定期由農戶清運作為農家肥。 |
生態 | 本工程采用露天開采,對采空區逐步實施護坡和土地整治等措施,逐項落實植物措施。制定生態恢復計劃,按每年投入一定量的資金購置樹苗進行植被恢復。選用土著植物種植。采取邊開采邊恢復的生態恢復措施的方法,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現象,改善生態環境。 在運營期礦區植被恢復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區氣候、土壤等立地條件,選擇較適宜本地生長的造林綠化樹種對礦山各區域進行植被完善恢復,植被應選用當地土著植物,具體工程可委托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操作。使得礦山的恢復率在90%以上。 |
景觀 | 進行水土流失的防治,避免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視覺污染,影響景觀。采石場后期開采采取邊開采邊復墾的措施,植樹本土物種,將形成新的人工綠色景觀。已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陸良縣水務局關于準予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許可決定書》(陸水許字[2017]2號)。 |
三、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于2018年11月16日通過了自主驗收。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紙質版、電子版)。
五、公示時間
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4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八、反饋方式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電子郵箱:350428608@qq.com
電話/傳真:0871-63339220(1)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區龍潤路1號創新大廈A段4樓
郵編:650000
附件1:《陸良縣安泰福采石場年產32萬噸建筑石料用石灰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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