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單位基本信息
盈江縣光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前身為盈江縣卡場鎮興鑫冶煉廠,成立于2003年10月,2006年3月變更為盈江縣光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2010年3月,由現公司負責人出資買入并開始接管,買入后公司名稱、生產設備未變更,公司所在地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縣卡場鎮吾帕村,海撥1220米,廠區距盈江縣城50公里。公司占地面積約26640平方米。現公司擁有三條12500KVA工業硅電冶爐生產線,共投資4500多萬元,設計產能22500噸。屬德宏州同行業中規模較大的企業。
公司擁有一批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生產工藝先進,檢測設備齊全,技術力量雄厚。目前擁有在職員工154人。
2、項目基本信息
據核實,光明礦業年工作天數(電爐年運行天數)按200天計,自2006年3月投產至今,控制系統、運轉設備、電器系統的布置未發生較大的改變。光明礦業現配置的3×12500kVA工業硅電冶爐運行情況根據市場供應和國際工業硅行情進行合理調整,在生產過程中至少保證2臺爐子運行,且單臺爐子運行能力達90%以上。
據光明礦業提供的2014年生產情況,2014年7月-2014年12月企業投爐運行,2臺爐子均處于正常運行情況,總產量7000噸左右,2015投入運行爐子為2臺,1#爐7月24日開9月8日停,3#爐7月13日開11月11日停,全年總產量3223.49噸。
根據現場調查,本次評價范圍為盈江縣光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金屬硅冶煉生產線所涉及的場所以及過程,主要包括:
⑴原料堆場及配料:硅石礦堆場、煤堆放庫、石油焦堆放庫、木炭堆放庫、木片堆放庫;物料計量、混合;
⑵硅石熔煉:硅石熔煉、硅水出爐、成品澆鑄、成品破碎包裝;
⑶煙氣處理:環保處理設施
⑷公用輔助設施:化驗室、機修、辦公室、廁所、浴室、水處理;
4、建設項目存在的危害因素與檢測結果
4.1危害因素
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硫化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塵、高溫、噪聲、紫外輻射、工頻電場
4.2 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光明礦業生產項目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氫、一氧化碳、粉塵、高溫、噪聲。本次檢測結果顯示:
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檢測結果(CSTEL、CTWA)均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崗位噪聲LEX.8h噪聲強度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要求;
硅粉堆放區、成品破碎區、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一、二樓、加密倉下料口處矽塵濃度不符合超限倍數要求。煙氣處理崗位粉塵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矽塵)不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要求。其他所測點粉塵超限倍數及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要求。
高溫共檢測6個檢測點,其中5個作業點的WBGT指數不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紫外輻射共3個檢測點,檢測點紫外輻射強度不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工頻電場檢測涉及5個檢測點,接觸結果顯示,工頻電場強度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5、評價結論與建議
5.1 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3號),該項目屬于第二大類制造業中第十八類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的第5條“鐵合金冶煉”類。按規定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
5.2評價結論
職業病危害現狀綜合評價匯總表
評價內容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基本 符合 |
該公司生產操作,物料運輸均采用人工操作,機械化水平較低,作業人員勞動強度較大。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現場檢測的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塵、高溫、噪聲,其中檢測結果不符合的有:高溫、紫外輻射的檢測結果不符合職業衛生限值,部分粉塵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不符合 |
報告書第7部分 |
6.應急救援設施 |
不符合 |
報告書第7部分 |
7.職業健康監護 |
基本 符合 |
⑴現場作業人員接觸的危害因素有:粉塵、噪聲、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2015年公司進行了崗中職業健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接觸的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檢查存在缺漏;⑵未對職業禁忌證人員進行處置; |
8.個人防護用品 |
基本 符合 |
高溫作業崗位無隔熱服;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
不符合 |
未設置管理機構。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無合同告知、培訓記錄和公告欄。 |
13.職業衛生培訓 |
不符合 |
未開展職業衛生專項培訓。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不符合 |
未進行職業病危害申報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 |
本次評價未首次評價 |
5.3建議(整改建議)
⑴在生產現場廠區上風向設置員工專用休息室,休息室的設置應避免熔煉電爐煙氣及噪聲對作業人員的影響。使不加料時作業人員能與生產現場隔離,減少接觸毒物的時間。
⑵建立防護設施維護管理記錄。
⑶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現場檢測結果、物質的相對危害性、現場生產工藝水平,建議企業配置硫化氫、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便攜式監測報警儀至少3臺,分發給搗爐作業人員、出爐口操作人員、煙氣處理操作人員。
⑷指定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機構(站);
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_2006,《生成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_2013的規定.編制二氧化硫中毒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氮氧化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高溫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措施。
⑹為加料及出爐作業崗位作業人員配置隔熱服。配備一氧化碳濾毒盒以及面罩,配置的防毒口罩應放置于專用存放柜內鉛封存放,且設置明顯標識。取消企業現有紗布防塵口罩的發放,并按規定發放及監督作業人員佩帶情況,確保有效防護。
⑺職業健康監護
①對職業禁忌證人員進行妥善處理,如調離原崗位等。
②企業2015年職業健康檢查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僅為噪聲、粉塵,存在缺漏。應根據GBZ188-2014的規定,結合企業現場危害因素存在的實際情況,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⑻更換機柜室照明燈具,改善其照明條件。
⑼健全職業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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