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單位基本信息
盈江弘大硅業有限公司屬私營企業,2×12500kVA工業硅電冶爐生產線項目位于盈江縣太平鎮芒允村,2008年12月,盈江縣經濟局同意將原盈江金源硅業有限公司的3#、4#電冶爐調整由盈江弘大硅業有限公司投資建設,批準文號為(盈經發(2008)150號)。2011年1月24日德宏州環保局下達環評批復(德環字〔2011〕16號),同意盈江弘大硅業有限公司工業硅電冶爐生產線項目建設沿用《盈江金源硅業有限公司4×12500kVA金屬硅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項目于2011年3月底開始建設,新建2臺單臺額定容量12500KVA的電爐(半封閉式矮煙罩式三相礦熱電爐)。在職業衛生危害因素檢測期間,弘大硅業實際只投入使用1#爐,即 1×12500kVA工業硅電冶爐生產線。弘大硅業建設完善通風除塵、水循環處理、供配電、土建、通訊、總圖運輸等公輔設施。項目環保設施包括煙氣冷卻系統、旋風除塵系統、布袋除塵系統和硅石清洗水循環系統。
2、項目基本信息
2.1用人單位名稱
盈江弘大硅業有限公司
2.2項目規模
1×12500kVA工業硅電冶爐,年產金屬硅10000噸,實際年產金屬硅4000噸。
2.3項目所在地
云南省盈江縣太平鎮芒允村
2.4成立時間
2008年12月
2.5投產運行時間
2013年12月15日
2.6資產總額
項目投資為4200萬元,現資產總額為4700萬元
2.7占地面積
占地面積46620m2,主要為河灘地及旱地,場址屬緩坡地形。
據與弘大硅業核實,弘大硅業2014年工作天數(電爐年運行天數)按220天計,自2013年12月投產至2015年7月份,控制系統、運轉設備、電器系統的布置尚未發生較大的改變。在檢測期間,弘大硅業現配置的1×12500kVA工業硅電冶爐單臺爐子運行能力達100%以上。
據弘大硅業提供的2014年生產情況,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1月30日企業投爐運行,爐子均處于正常運行情況,各通風管道、煙氣除塵設施均投入運行,單臺爐子平均生產能力為25噸/天,2014年工業硅中產量為7760噸,生產能力高于設計能力。
3、專業技術人員
項目負責人:程磊
報告編制人:李莉超
現場調查人:劉超、李莉超
現場主要檢測人員:劉超、黎志超、陳德承
4、建設項目存在的危害因素與檢測結果
4.1危害因素
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硫化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塵、高溫、噪聲、紫外輻射、工頻電場
4.2檢測結果
弘大硅業生產項目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硫化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塵、高溫、噪聲、紫外輻射、工頻電場。由檢測結果顯示,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硫化氫的檢測結果(CSTEL、CTWA)均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崗位噪聲LEX.8h dB(A)噪聲強度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要求;
二樓加料爐門、搗爐門、一樓出爐口、布袋除塵器系統二樓、加密倉下料口的粉塵超限倍數不符合職業衛生允許超限倍數要求;裝載機、加料1#和2#、出爐、布袋除塵的矽塵(呼塵和總塵)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不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要求;其他崗位的粉塵超限倍數和粉塵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要求。
高溫涉及5個檢測點,作業點的高溫強度不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紫外輻射檢測涉及3個檢測點,檢測點紫外輻射強度不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工頻電場檢測涉及5個檢測點,接觸結果顯示,工頻電場強度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5、評價結論與建議
5.1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3號),本項目屬于第二大類制造業中第十八類“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的第5條“鐵合金冶煉”類。按規定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
5.2 評價結論
弘大硅業職業病危害現狀綜合評價匯總表
評價內容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基本符合 |
生產現場有警示標識及危害告知內容,但不全面。 |
2.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 |
基本符合 |
⑴生產項目生產操作,物料運輸均采用人工操作,機械化水平較低,作業人員勞動強度較大。 ⑵電爐平臺噪聲較大的風機用于降溫,無法采取隔離措施。 |
3.建筑衛生學 |
基本符合 |
中機柜室及化驗室的照度不符合要求。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作業場所矽塵濃度、高溫強度、紫外輻射檢測結果不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基本符合 |
報告書第7.3部分 |
6.應急救援設施 |
基本符合 |
報告書第7.3部分 |
7.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⑴制定有職業衛生監護管理制度,但制度內容不全⑵現場作業人員接觸的危害因素有:粉塵、噪聲、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2015年公司進行了崗中職業健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接觸的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檢查存在缺漏;⑶本次體檢在職職工總人數76人,其中實檢49人,生產區體檢率64.5%,體檢率較低。 |
8.個人防護用品 |
基本符合 |
⑴高溫作業崗位無隔熱服; ⑵煙氣處理單元配置的防護口罩不適用于有害氣體呼吸防護; ⑶加料、出爐崗位配置的護目鏡已經更換為3M 1611HC,具有紫外線防護作用。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 組織機構 |
基本符合 |
有相關的管理人員及機構,但無相關證明文件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已建立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詳見報告書第11章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已設置告知職業病危害告知,但數量及內容不全面,未涉及本次職業衛生檢測結果。 |
13.職業衛生培訓 |
基本符合 |
有專項培訓制度,但記錄不完整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不符合 |
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符合 |
本次評價為首次評價,正在進行過職業危害評價 |
5.3建議(整改性建議)
⑴職業病防護設施
●在生產現場廠區應該加強休息室的通風,休息室的設置應避免熔煉電爐煙氣及噪聲對作業人員的影響。使不加料時作業人員能與生產現場隔離,減少接觸毒物的時間。
●建立防護設施維護管理記錄。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現場檢測結果、結合弘大硅業現生產裝置布置情況,建議為:①煙氣處理作業崗位配置二氧化硫便攜式監測報警儀至少2臺;一氧化碳便攜式監測報警儀至少2臺;②電爐2樓、3樓通風條件不好的平臺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檢測裝置,設置位置靠近爐體,且在宜泄漏作業地點。
●加強風機設備的維護,保證風機正常運行,減少噪聲強度。如對風機加潤滑油等。
●更換機柜室及化驗室照明燈具,改善其照明條件。
⑵應急救援
●指定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機構(站);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廠內專職人員、負責人員進行培訓。
您必須在登陸或注冊后,才可以發表評論!